高扬和叶莲娜在飞机上,他们的目的地是波特兰。
在纽约待了几天,一直和格罗廖夫一家在一起,高扬就像住老丈人家一样。
高扬不想破坏格罗廖夫一家团聚,但是和格罗廖夫,还有叶莲娜一起相处的时候,总是显得有些奇怪。
所以在待了四天之后,高扬终于想去摩根送给他的牧场住,严格意义上来说,他没有家,而摩根送给他的牧场对于他和叶莲娜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,所以高扬希望剩下着几天,能在他的牧场里和叶莲娜一起度过。
但去牧场之前,高扬要先去见杰克。
高扬把他要收藏的两把枪都先寄给了杰克,这样的话,他就能去找杰克定做一把他需要的枪时,再顺便把他要收藏的枪带到牧场去了。
叶莲娜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知道她父亲和高扬要去干什么,所以这两天叶莲娜总是一副很失落的样子,不过每次在高扬面前,叶莲娜都会笑着面对他。
只是叶莲娜的笑容太假,太勉强了。
高扬看的很心疼,也很无奈,他对叶莲娜充满了歉疚,但他却不可能放弃给布鲁斯的复仇,所以他只好选择装糊涂,只当叶莲娜的心情一直很好了。
飞机降落后,高扬和叶莲娜没有直接去杰克的工作室,而是直奔卖车的地方而去了。
高扬打算开车到他的牧场,而他的牧场里虽然有辆一直放着落灰的豪华皮卡,但他目前是没车可开到牧场去的,再有就是他要一时兴起,想在牧场里干些杂活什么的,开着一辆价值五六十万美元的车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。
高扬已经决定买什么车了,还买皮卡,在牧场肯定还是皮卡合适,而且他要买一辆道奇公羊。
当高扬花了四万多美元买下了一辆道奇公羊皮卡的时候,叶莲娜忍不住笑了起来,道:“我该怎么称呼你的车,属于公羊先生的公羊车吗?”
开着买来的新车,高扬和叶莲娜去了阿里兰莫森工作室。
人不能一直活在悲痛之中,再见杰克的时候,杰克的脸上已经有了笑容。
还是老样子,坐在杰克的休息室里,先一人一瓶啤酒喝上之后,才开始谈正事。
拿着冰啤酒猛灌了两口之后,高扬长出了一口气,然后很是随意的道:“杰克,我需要一把手枪。”
杰克打了个响指,道:“什么要求。”
高扬举了举酒瓶,和杰克碰了一下之后,笑道:“我想要一把大威力的手枪,能够方便的选用多种子弹,尤其是穿甲弹,因为我接下来基本上全是敌后特种作战,我需要面对多种目标,没有防护的软目标,但肯定也会遇到穿着防弹衣的硬目标,这样的话,我现在的手枪就不合适了。”
杰克点头道:“没错,你现在的手枪所用的子弹虽然停止作用很强,但对付无防护目标还合适,可几乎没有穿甲能力,你的要求只有一个选项,那就是大威力的左抡枪。”
高扬笑道:“没错,就是左抡枪,我可不想带沙漠之鹰上战场,我打算带两把手枪,现在的配枪,和一把左抡枪。”
杰克思索了片刻道:“这么说的话,你只为近战做准备对吗。”
高扬点头道:“是的,专为近战准备,我接下来的主用枪会是霰弹枪的,一把主要用枪,然后带一把左抡装满穿甲弹备用,专门打硬目标。”
霰弹枪的停止作用超强,但是穿甲能力严重不足,虽然霰弹枪打出的子弹打到穿着防弹衣的目标,就算没能穿透防弹衣,冲击力也能把目标打死,不过停止作用肯定是会受很大影响的,而高扬需要的是一击致命的效果,为了避免真到了关键时刻却发现自己缺乏穿甲能力,高扬只好再带把有针对用途的备用枪了。
高扬的手枪用的很好,对普通人来说手枪只是备用武器,其实就是起个心理作用,没有太大的用处,但高扬却可以拿着手枪也足够致命,所以他需要准备一把近距离上能击穿防弹衣的手枪。
杰克稍微思索了片刻,道:“左抡手枪弹有多种口径的钢心弹,而左抡手枪弹的大子弹能确保击穿大部分的防弹衣,只要不是那种重型防弹衣就不必担心,所以就看你选什么枪了,你的要求很容易满足,357马格努姆钢心弹就行,柯尔特蟒蛇,或者史密斯威森686,都没问题。”
高扬还没说话,杰克一脸笑呵呵的道:“如果你觉得不保险,你可以选威力更大的,比如史密斯威森500怎么样,50马格努姆弹,即使不用专门的穿甲弹,就算穿了重型防弹衣也照样能打穿。”
高扬没好气的道:“滚!500当然能打穿重型防弹衣了,威力都比得上大威力步枪弹了,同样是127毫米的口径,威力比沙漠之鹰还大的多,你是想弄断我的手腕,还是想让我半天只能开一枪,我要的是战斗武器,可不是玩具。”
没好气的说完之后,高扬挥手道:“还是史密斯威森686好了,我不太熟悉左抡枪,但我还是用过几次686的,而且七发的容弹量更适合作为战斗用枪。”
杰克点头道:“可以,多长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