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还不止与一具尸体亲密接触,正常人,就算不觉得胆寒,也会觉得恶心。
就算是法医和侦查人员,也很少会这样和尸体接触。
罗峰的肩膀颤了颤:“这凶手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人,想到他的脸都快要和尸体的脸凑在一起,我就觉得恶心。”
“凶手的心理素质很好,杀了人之后,一点都不紧张,还能慢慢地往墙上摁手印。”我冷笑了一声:“如果我猜的不错,墙上有这么多血手印,而尸体身上没有出血,是因为这些血液,在他们死前的三天内,就已经被抽出来了。”
我又取出了那几个带着干涸血迹的针筒,虽然还没有经过鉴定,但我已经基本肯定针筒里的血,就是老九几个人的了。从老九几个人到港区当晚失踪算起,再到法医鉴定得出的死亡时间,一共过了三天左右。
而那三天,老九几个人就在乡下的房子里。人没有死的时候,皮肤和肌肉的愈合能力还在,抽血,会在皮肤表层留下小小的针孔,但是经过三天,那针孔就会慢慢愈合消失。法医在进行尸检的时候,死者已经死去好几天,尸体身上遍布尸斑,皮肤僵硬脱水,如果那针孔又在非常隐蔽的部位,法医会忽略,完全正常。
再加上这件案子诡异,法医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死者胃里的新鲜食物上了。尸检有较强的主观性,法医也是人,经常会思维定势。
我观察着墙上的血手印,手印的分布,并没有太大的规律,但是,每当有几个颜色较深的手印之后,就会有一个颜色较浅的手印出现。这次,我没有解释,罗峰就开口了。他说,这是因为手掌沾染上血的时候,往墙上摁几下,手上的血就会变少,所以颜色变淡了。
颜色变淡,凶手又会替尸体的手掌染上血,再去墙上印,所以接下来的手印,颜色又会变深了。
“不过,如果我们的推测是真的,那这个凶手到底在想些什么,他为什么要给老九他们抽血,还保存了他们的血好几天,再把老九他们的手印一个一个留在墙上,太奇怪了。”罗峰说道。
我想了想,回答:“不是所有的犯罪手法,都有原因的,很多犯罪嫌疑人,事后被讯问,问起他为什么要那样做,连犯罪嫌疑人自己都回答不上来。”我又往墙上扫了一眼:“联系这起案子的诡异点,这手印,或许凶手就是想要制造恐怖的氛围,把这起案子,推到鬼神之说上。”
现在回想起来,如果这段时间我们经历的,都和凶手有关系,那凶手对这起案子的态度,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。
一开始,凶手的目的达成了,鬼叫餐案被传得神乎其神,港区居民谈之色变,很多人都相信了鬼叫餐案,就是冤鬼干的。之后,肥基的口袋离奇出现冥纸,后来又离奇死在自己家中,尝试分析凶手杀肥基的动因,可能是想继续把案子和鬼神联系在一起,警告港区警方不要再继续查下去。
但是,港区警方没有像凶手想象的那么愚笨,再加上我们的介入调查,凶手或许觉得鬼神之说,没有办法糊弄过去了,所以这个时候,云清认罪,短发女也认罪。凶手,在找替罪羔羊。
罗峰托着他的下巴,他点了点头:“你这么一说,的确是的。你说,凶手会不会是个医生?”
罗峰是根据针筒和被保存起来的血液猜的。
我马上否定了。
并不是只有医生才会抽血,医学理论的书籍,在港区市场上,到处可以买到,容易自学,抽血并不需要太高的专业水平,而储存血液,只需要将血液密闭起来,放至低温处即可。
最有力反驳罗峰推测的,是肥基的死。
肥基家中后院的杂草丛,才是第一凶案现场。我之前推测凶手肯定用了某种不透水但可以吸水的垫子或者薄膜纸,先铺在了草丛上,所以现场草丛才没有那么多血迹。
但凶手似乎没有预料到喉部被切开,鲜血最远可以喷洒至两米开外,所以草丛里,还是留下了一丝血迹。如果凶手是医生,他不可能不知道喉部被切开时会发生的情况。
“内敛的人,性格不会太五大三粗,平时从事的职业或者他的爱好,比较特殊,创新。”罗峰突然开口说道:“这是你之前根据那什么犯罪心理画像作出的推测,你说,这凶手到底是干嘛的?”
我紧皱着眉头,一时也没有想通。
案子很复杂,也很诡异,罗峰不解的地方有很多。
“方涵,这凶手真的很奇怪,你说他抽了血,不把针筒带走,丢在屋子附近的垃圾堆里,还有那辆蓝色的车子也停在那里,不怕被查出来吗?”罗峰坐到了麻将桌上,但他很快又站了一起来,还一副恶心的模样,拍了拍裤子。
那地方,就是老九几人尸体被发现的地方。
“那辆蓝色的车子,被停在了乡下。而老九几个人,最后又被接回了市区,肯定还有其他车子来接,如果凶手聪明的话,应该会分次接他们回市区。”我回答。
那个时候,虽然还没有死人,但是老九几个人毕竟已经失联,凶手肯定会考虑到有老九几个人的熟人向警局报案的情